高虹安若未在12/25宣誓就職且未補宣誓 恐視為缺額將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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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當選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中)今天因助理費案被檢調約談,案件仍在偵辦中,若本月25日無法如期宣誓就職市長,又未依規定在3個月內補宣誓,市長恐須補選。(資料照)

自由時報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長當選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今天(15日)因助理費詐領案遭檢調約談,後續是否有羈押等強制處分還未明,25日能否順利宣誓就職也引發討論。新竹市民政處表示,若縣市首長因故無法於規定日期內宣誓就職,應在3個月內補宣誓,若無法依規定補宣誓就要補選。

市府民政處表示,依照《宣誓條例》條例,「縣(市)政府首長及其所屬各機關首長應於就職時宣誓」,「若因故未能在規定之日宣誓就職者,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

另依宣誓條例第八條規定,公職人員「不依本條例之規定宣誓者,均視同未就職。其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而仍未依規定宣誓者,視同缺額」。其另定日期應在3個月內,若無法宣誓,視同缺額,應依法辦理補選。補選當選人宣誓就職前,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市長職務。

此外,因縣市首長無法宣誓就職,其一級主管派任是否會有影響,其缺額是否會影響市政運作?對此,市府表示,縣市首長未宣誓就職,無法派任政務職局處長,其業務依職務代理,由副局處長代理,不會影響市政運作。

新市長無法在25日宣誓就職,則在中央指定宣誓日前,市府最大的長官為哪位?市府強調會由中央指定代理市長職務的人員,可能是從市府的人員選任,也可能由中央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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