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遊牧族」終於有保障?租賃專法三大修法亮點出爐

租客聯盟盼改善租屋環境,民間團體直言,整體租屋市場在高房價的推動下,嚴重向房東傾斜,面對台灣這樣的租屋環境,一個全數由租屋族組成的聯盟。
作者:鉅軒代書
全台約300萬名租屋族長期處於「房東說了算」的租屋環境中,終於等到關鍵改革。
內政部宣布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修法,擬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並禁止房東拒絕租客申請租金補貼,讓租屋市場逐漸邁向制度化與公平化。然而,這場改革也引發房東團體反彈,認為政府「管太多」,恐導致更多空屋不上租。
🧩 一、租期保障3年 租客能安心、房東也有彈性
目前多數租約僅簽一年,租客時常面臨「被迫搬家」的焦慮。修法後,租客可享有3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用需求或房客違約(欠租、破壞等),否則不得拒絕續租。
若房東確需收回自用,須提前半年告知,且一年內不得重新出租。違規者除罰鍰外,還須賠償租客三個月租金。
地政學者林旺根指出:「社會住宅可租6年、婚育宅可租12年,租屋市場也該提供長租穩定性。」他認為,當台灣年輕人買不起房,租屋市場就應提供長期穩定的選項,這對雙方都是好事。
💰 二、租金漲幅設上限 約控制在2%內
房東最關心的議題莫過於「能不能漲租」。依照修法草案,房東若要調漲租金,必須在租約到期前半年告知,且漲幅不得超過「主計總處房租指數年增率」。
近5年房租指數年增率平均約2%,意味著續租租金漲幅將被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政大教授林左裕分析:「這樣的限制其實與通膨水平相當,對房東衝擊不大。但若物價持續上升,可考慮採浮動調整制,兼顧雙方權益。」
🏠 三、房東不得拒絕租補 違者最高罰30萬
過去不少租屋族反映,只要提到「申請租金補貼」,房東立刻變臉,甚至要求退租。內政部這次明確規定,房東不得阻撓租客申請租補、報稅或設戶籍。若違規,除了合約無效外,還可依《消保法》裁罰3至30萬元。
租客代表利祐任表示:「這次修法不是讓租客得利,而是讓租屋市場回歸正常。」他指出,許多租屋族過去為避免衝突選擇沉默,「修法後至少能保障我們的基本權利」。
⚖️ 四、房東也有保障:「租霸下車」條款上路
針對房東的疑慮,內政部也將新增「租霸下車條款」。若遇惡意欠租、擾鄰、吸毒或違法行為,房東可單方終止租約,不受3年租期限制。這讓房東在面對惡質房客時能即時止損。
🔧 專家建議:四大配套才能真正落地
台北大學副教授李得全提出四項配套建議:
1️⃣ 建立「租賃契約公證平台」,糾紛可直接聲請法院執行。
2️⃣ 推動「租賃資訊全登錄」,租金透明化。
3️⃣ 擴大「包租代管」與糾紛調處機制。
4️⃣ 以稅制誘因鼓勵房東釋出空屋。
他強調:「年輕人買不起房,至少要租得安穩。租賃專法修正,是台灣居住正義的重要第一步。」
💬 結語:讓「租屋族」不再是漂泊者
過去「租屋遊牧族」的痛苦在於沒有安全感,租期短、租金浮動、補貼受阻,如今隨著租賃專法修法,台灣的租屋市場有望邁入制度化時代。「這不叫租客受益,只是讓租屋市場正常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