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新法強制3年租約,租金年漲不得超3%!房東怒轟:惡房客誰來管?

外界戲稱為「租屋三箭」,每一箭都直指租屋市場的痛點,但也引發了房東們的深切憂慮。
作者:鉅軒代書
內政部近日抛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震撼彈,擬規定房東必須保障房客至少3年租期,且續約租金調漲幅度將受官方「租金指數年增率」嚴格限制,年漲幅不得超過2–3%,等同三年漲租上限約6%。新法同時明訂:房東不得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不得強制搬遷,意圖終結「漲租逼遷」的惡性循環。
房東團體現場炸鍋:合法維權卻被綁手綁腳?
儘管多數與會單位認同修法保障居住穩定的方向,但房東團體強烈反彈,直言條例過度偏向房客權益,恐導致房東出租意願降低。他們提出現實困境:若房客吸毒、擾鄰、惡意欠租,房東能否迅速終止租約?現行修法缺乏對房東的救濟機制,甚至自住需求收回房屋也困難重重。
內政部回應:續約後仍可依市場行情合理定價
內政部強調,租約期滿後房東仍可根據設備、修繕狀況與市場行情調整租金,呼籲勿大幅調漲影響租賃環境。此次修法主要針對住宅租賃,不涵蓋商業辦公租約,後續將持續搜集意見納入修法評估。
房東團體則疾呼配套必須完整,包括:明確訂定惡意欠租的遷離規範、短期租約選項、租約登記制度,並建議提供房東稅賦優惠,才能真正建立雙贏、互信的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