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爆炸案疑堆積爆竹不慎引爆 警將俟劉姓傷者清醒後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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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爆炸案現場室外花圃發現疑似改造槍1把等違禁物品。(三峽警分局提供)

中華日報
記者蔡琇惠 /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319巷內某社區6樓集合式住宅某棟4樓,於昨(23)日15時40分發生爆炸案,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立即派員會同消防隊前往處理,先救助現場5名受傷民眾,除了在爆炸現場之劉姓傷者傷勢較嚴重之外,其餘傷者經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三峽警分局於今(24)日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經過。

三峽警分局指出,案發現場經鑑識人員勘查,確認爆炸地點為劉姓傷者所有之4樓儲藏室內,現場發現大量鞭炮爆炸後之碎片、黑色粉末及煙霧彈碎片粉末,儲藏室鐵門底部明顯由內向外爆裂,初步研判為引爆點,現場存放大量市售鞭炮、煙霧彈等危險物品,可能因保存不當或不慎,導致引燃爆炸。

三峽警分局表示,現場另外發現儲藏室內架子上有模擬槍2枝、空氣槍2枝,並於室外花圃發現疑似改造槍1把等違禁物品,但未查獲任何改造工具或爆裂物,經查劉姓傷者曾有使用鞭炮、玩具槍等物品從事討債等行為,研判可能於該儲藏室內囤放鞭炮、煙霧彈、信號彈及模擬槍等危險物品。

三峽警分局提到,有關產生爆炸之原因及囤放危險物品動機,需進待劉姓傷者清醒後才能調查,目前不排除任何可能,三峽警分局將全力釐清案發原因,全案目前朝公共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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