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律師界代表」為何提名尤伯祥? 林佳龍這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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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柏青
大法官這次提名橫跨「檢、審、辯、學」,但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簡稱全律會)這次推薦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念祖,最後卻由人權律師尤伯祥殺出重圍。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強調,審薦小組採取「共識決」,不同委員針對每一個人選都可以表達意見及推薦,最後依審薦小組的推薦做為依據。
據了解,全律會這次除了推薦李念祖,另推薦前全律會副理事長、律師薛西全等人,李念祖深耕公法領域,曾參加多次《憲法》訴訟,是提名的熱門人選,不過蔡英文拍板提名尤伯祥。媒體詢問,總統為何提名尤伯祥而非全律會推薦的李念祖,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憲政論述能力」還是「政治價值理念」?
林佳龍強調,審薦過程是依據大法官的組成、背景及專長等作遴選,呈現多元分布,審薦小組依據《憲法》增修條例第5條、《憲法》第80條及相關條文的結構組成,除了要考量法官、檢察官及教授等背景外,還考慮經驗及律師背景等,整體審薦之後再交給總統,進行最後審薦工作。
他表示,審薦小組的推薦是用「共識決」,不同審薦委員對每一個人選有表達及推薦人數,依推薦小組的推薦作依據。
至於有媒體問到,國民黨質疑4名大法官提名人中,朱富美、尤伯祥和民進黨的關係似乎不錯,是否成為被提名大法官原因?
林佳龍婉轉地強調,依照《憲法》規定,由審薦小組提出意見之後,總統再依《憲法》來行使提名權。他說,大法官都是「獨立行使職權」,而且每個人的學經歷、背景都相當優秀,而且,總統府把咨文送交立法院之後,被提名人也還要經過公聽會審查及立委質詢,做最後審查的依據。
也有媒體問到,這次提名4名大法官後,等於15名大法官全由總統蔡英文提名,會不會擔心司法功能制衡喪失?林佳龍斬釘截鐵的說「我想不會啦!」他解釋,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是個別計算的,也不得連任,總統若連任的話,一任4年,兩任就是8年,必然跟大法官8年任期重複,所以外面有些誤解。
他強調,如果是連任總統的話,15名大法官其實都會碰到由同一位總統提名的狀況,這符合憲政上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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