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10點聲明開嗆!爆大S:早就想跟韓國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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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後)、張蘭(前排左一)前婆媳撕破臉,右一為S媽。(圖/翻攝自黃春梅臉書)

日新聞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汪小菲沒確實履行離婚協議,被大S透過法律程序追討積欠的500萬生活費後,理智線斷裂,從前妻到徐家老小全都罵了一輪,媽媽張蘭從傳語音訊息給徐媽,到直播中幫腔兒子罵人,大S昨(21日)晚發聲明回應前夫的怨懟,張蘭今下午也公布聲明,列出10點一一回擊前媳婦的說法,指大S婚內出軌,「她到現在一直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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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蘭指大S婚內外遇具俊曄。(圖/翻攝自蘭微博)

張蘭駁斥大S聲稱從不傷害兒子身心,「她用了多少恐嚇、威脅,甚至以妨害祕密的手段來逼迫他(汪小菲)妥協,她自己和她的律師應該非常清楚」;張蘭稱大S說離婚是為了她和小菲著想,自己主動提及全是謊話,「事實證明,她早就想跟韓國人結婚,大陸離婚程序沒完成之前就迫不及待結婚了…她就是在婚姻關係還載浮載沉中,去抓了另一個韓國浮木,我的傻兒子到現在還相信是真愛!」

最讓張蘭無法原諒的,就是大S不和汪小菲直接講明不愛了,「要裝作純潔聖女,實際上不是那回事」,張蘭說,大S曾信誓旦旦地跟汪小菲說,她不會再愛別人,也不會再婚,小菲才會把律師加的「再婚不付贍養費」條款刪掉,「我只能說小菲在婚姻過程中犯傻,但不犯法,她到現在一直在犯法」。

大S說自己離婚後不口出惡言,張蘭聲稱大S離婚後不斷把非法取得的訊息傳給他他人,編造各種理由威脅汪小菲「加碼要求提高費用金額」,讓兒子痛苦萬分,「這些惡毒的訊息都有留存,她裝不來的」,駁斥大S表示尊重法院調解書;張蘭說,汪小菲不但付足應付的贍養費,還多付500多萬元台幣,她也認為大S另組家庭,兒子不該再付家庭生活費、電費,「我覺得稍有廉恥心,都不會願意讓別人負擔任何電費、家用費,尤其是這麼奢侈浪費,不把人家的錢當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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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蘭稱大S(右)用非法手段侵害汪小菲隱私權,並以此要脅對方給生活費。(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張蘭說,她完全同意雙方不要惡言相向、互相傷害,稱自己忍著被人笑稱讚前媳婦,「我做得還不夠?但究竟是誰去恐嚇別人?是誰將那些違法、侵害隱私、妨害祕密的東西散布出去,去傷害人的?」張蘭表示,婚姻協商過程中,大S不斷羞辱她,保證不會再婚,小菲才刪去再婚限制贍養費條件,要大S和其經紀人捫心自問。

最後,張蘭表示,狗仔葛斯齊詛咒她死,不符合中國人的人性,「但我真的告訴你,為了保護孩子,我戰死也要戰!」(編輯:楊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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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蘭聲明全文。(圖/翻攝自張蘭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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