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當年想辦陳宗彥涉性招待、貪汙卻不了了之? 法務部這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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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控喝花酒,他痛斥媒體沒有查證。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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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柏青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天爆料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台南市府期間,多次接受性招待,她出示幾年前的台南地檢署簽呈,指控陳和酒店業者王孝瑋涉嫌不法,但檢察官上簽卻不了了之,點名法務部長蔡清祥「這件案子為什麼不見了?」但法務部直到2個多小時後才回應「請高檢署盡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

在陳琬惠今天拿出陳宗彥和「豆哥」王孝瑋的合照、對話截圖,抨擊當初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上簽呈卻無下文。而簽呈顯示,檢察官的簽呈日期為2015年4月14日(於檢察官辦公室),而簽呈主旨為「陳宗彥、連恆、王孝瑋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請准簽分他案續行偵辦,當否?請 核示。」

檢察官在說明欄則清楚寫到,「職股承辦102年度偵字第17664號案件,應該案被告連恆及王孝瑋疑涉行賄現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陳宗彥(前係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因上開案件被告連恆等人所涉違反妨害風化罪嫌部分,已另行提起公訴,是就此部分擬簽分『他案』續行偵辦。」簽呈最後顯示,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費玲玲旋於隔天(4月15日)核章。

陳琬惠點名蔡清祥說明「案子怎麼不見了?」,法務部傍晚召集內部會議進行密商2個多小時,稍早以「法務部」名義回應「有關外界指稱台南地檢署處理之個案乙事,據報載係10年前左右之案件,本部獲悉後已請台高檢署儘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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