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混!開庭遲到叫書記官唬爛「電腦有問題」 判罰63萬竟宣布選議員
壹蘋新聞網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在職時多次開庭遲到,讓當事人、律師、檢察官甚至其他法官枯等,有次張男竟Line書記官「死了!我會遲到」、「先唬爛電腦有問題」,此外,張男曾有29案逾期停擺,另有一件定應執行刑案,他遲未裁定導致受刑人被多關6天。諷刺的是,今年5月職務法庭判已辭職轉任律師的張男罰俸6月,上周五張男接獲法院通知催繳63萬元,竟當天PO臉書宣布參選台北市議員,結果反遭昔日同事掀底怒轟「不要再消費法官這個職業了好嗎?」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張耀宇(39歲)的遲到事蹟包括2017年6月21日上午9時30分要開庭,他於9時27分Line書記官「死了!我會遲到!」、「書記官!靠你了!」、「先唬爛電腦有點問題…」,書記官9點32分無奈回他:「好吧。」但沒有照他指示「唬爛」參與開庭的人。
另一次是2018年3月30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張男又遲到,審判長等不到人,只好諭知暫時休庭,等到2時48分張男趕到才開庭。同年7月6日開庭時張男乾脆搞神隱,審判長臨時找其他法官代為開庭,張男竟連請假都拖拖拉拉,6天後才補請假。
至於張男出包害受刑人被多關6天之事,是一名林姓毒犯有2個犯行依法須定應執行刑,2017年7月分案給張耀宇時,林男在台北監獄服刑,同年8月移到台北監獄新店分監。
職務法庭指出,此案案情單純,是可以易科罰金案件,但張耀宇收案後,疏未注意此案判決結果是短期自由刑,且被告林男已在監服刑,仍以一般聲請案件有4個月辦案期限的心態拖延未結,等到檢察官於同年10月發函催促,張男才在同年10月16日裁定林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但張男裁定前沒有查詢林男當時被關在哪個監獄,裁定仍記載林男在台北監獄執行,導致書記官囑託台北監獄送達不成,拖到2018年1月10日才把裁定送達關在新店分監的林男,造成林男被多關6天,林男怒向台北地院聲請刑事補償,北院准予補償1萬8000元確定,後來張男和書記官被刑事補償審查委員會認定有重大過失,要2人共同賠償8成金額1萬4400元。
職務法庭今年5月判罰張耀宇6個月薪水、63萬元,但張男沒等懲戒出爐,已於去年5月辭職轉任律師,負責執行罰俸的台北地院發現他至今仍未繳納罰款,上周五發出催繳通知,不料同一天張男竟在臉書發文宣布參加明年台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選戰。
張耀宇還在參選宣言中,強調自己當過法官,「我就讀建中、台大法學院,在台北地方法院服務。一路的成長歷程都與中正萬華這塊土地密不可分」、「不論是過去擔任法官的歲月,或者成為執業律師的每一天,我都堅守職業道德,為不冤發聲、為正義捍衛到底」、「為了下一代的幸福,我宣布參選明年的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
張耀宇的參選宣言隨即被一名台北地院法官留言打臉:「能不能不要一直強調自己當過法官?你真的當圈內人不知道你做過什麼事情?當法官時開庭遲到,一堆案件遲延未進行,都已經去做律師了,就不要再消費法官這個職業了好嗎?」(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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