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遭起訴 民眾黨中評會祭暫停黨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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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罪起訴,台灣民眾黨今天表示,經中評會昨天開會討論,認定高虹安違反黨內廉政紀律,並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以前,不得聲請恢復黨權。

高虹安針對遭黨部停權表示,已經主動請辭所有黨內職務,並口頭向柯文哲提出自請停權。上周被慰留中央委員職務的時候,也有提出自請停止黨權。現在黨部中評會完成程序,並不會影響自己任何工作和生活,「自從當選市長及就職之後,就一直是市政優先。」

民眾黨今天中午於黨部召開記者會,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指出,針對高虹安在立委時期的助理費爭議,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經過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動調查與釐清後,昨天開會決議暫停黨權。

依據台灣民眾黨廉政準則,若黨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檢查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權處分;若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應予開除黨籍,受處分人執行徒刑期間不得回復黨籍。不過廉政準則也明定,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受暫停黨權、開除黨籍處分者,於判決確定無罪後,受處分人得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或黨籍。

李頂立表示,暫停黨權之後,包括參與黨事務、政策建議、各階黨職選舉權等等,都無法行使相關權利。

李頂立表示,高虹安雖遭暫停黨權,但依舊是民眾黨重要的公職,柯文哲及民眾黨仍支持高虹安在司法程序中提出有力證據,並捍衛自己權利。

全案起於,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兩度傳喚高虹安說明。歷經8個月偵辦,檢察官於今年8月14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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