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必看!「先買後賣」沒寫這條條款 小心賠上數百萬違約金!

消費者在與新屋賣方簽約時,務必爭取明確的交屋日期,並在契約中加入「必要時可延後交屋」或「設定違約責任」的條款,才能有效降低因工期延誤造成的搬遷風險。
作者:鉅軒代書
買新房、賣舊房,本來是人生升級的喜事,卻可能一不小心變成財務惡夢!近來換屋族盛行「先買新屋、再賣舊屋」的策略,想避免搬家斷層期,沒想到卻因交屋時程沒對齊,導致雙倍房貸壓力,甚至慘賠違約金。
交屋沒銜接=違約+雙貸壓力
不少人新屋裝潢未完,卻得急著交舊屋給買方,導致短期內必須同時背兩筆貸款。近期就有案例,屋主因舊屋買方要求提前交屋,而新屋尚未能入住,結果硬生生扛了三個月雙倍貸款,財務壓力破表。
根據《民法》,交屋時程必須依契約約定;若沒寫清楚,就會成為爭議引爆點。專業地政士提醒,買新屋時一定要爭取「彈性交屋條款」,否則工期延誤、裝潢未完都可能讓自己陷入違約風險。
房仲輕描淡寫?小心資訊不對等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公平交易法》雖要求房仲提供正確資訊,但實務上不少業者為了成交,往往淡化交屋時程的重要性。換屋族若不多加注意,往往在「白紙黑字」上吃虧,最後只能照單全收。
專家指出,舊屋成交速度受景氣、地段、屋況影響極大,若未事先規劃交屋緩衝,極易引爆糾紛。
鉅軒代書建議:三招自保
- 新屋契約寫明「彈性交屋條款」:保留可延後交屋的彈性。
- 舊屋契約加入「交屋但書」:避免因市場變數而陷入違約。
- 預留過渡方案:先安排短期租屋或過渡住宿,降低斷層風險。
「先買後賣就像走獨木橋,一步錯步步錯!」鉅軒代書提醒,與其省那幾個月房租,不如在契約中把交屋細節寫清楚。記住:白紙黑字才是保障,別迷信口頭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