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 VS. 法律!看懂新舊租賃契約地雷區,違規恐賠三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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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應積極了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才能在租屋市場中站穩腳步,保障自己的權益。

作者:鉅軒代書

生命中總有不期而遇的風暴,讓原定的航線不得不緊急修正。一位老房東在鉅軒代書官網的留言,恰似一聲深沉的嘆息:「親人臨時有變故,如何向房客優雅地提前收回租屋?」

尤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上路後,房東若不熟悉新法規,一個錯誤動作就可能吃上罰單、還得賠房客三個月租金

以下帶你一次看懂: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合法收回房子、怎麼協商、又有哪些陷阱必避?


🧩租期保障3年、房東收回須有正當理由

新制明定,房東必須保障房客至少三年租期

除非發生以下三種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提前收回:

  1. 房客欠租或違約(例如破壞房屋、違法使用)。
  2. 房東自住需求。
  3. 房屋遭災或公共安全受威脅。

若房東以「家中突發狀況」為由想提前收回,不屬於自動適用條件,只能透過協商或解約補償方式處理。

📝合法收回的三步驟

  1. 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房客若為自用需求,房東應書面通知房客租約期滿後不再續租。
  2. 一年內不得再出租防止假自住、真換租客。違者可處罰並須賠償房客3個月租金。
  3. 保留證據、簽訂解約協議即使雙方協商同意,仍應以書面確認搬遷時程與補償金額。

⚖️家中臨時有事怎麼辦?

若真遇家庭急變或不可抗力因素,鉅軒代書建議:

  • 以誠懇溝通為優先,清楚說明原因,提供合理搬遷期限與補償(如退還押金+協助搬家)。
  • 簽訂「雙方同意解約書」,避免日後爭議。
  • 若房客拒絕,請先諮詢專業代書或律師,確認符合法定條件再行動。

🧱修法也讓房東有新保障:「租霸下車條款」

過去房東最怕遇到「租霸」,現在新法給出強力武器:

✅ 若房客惡意欠租、破壞房屋、擾亂安寧或涉非法活動,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
✅ 若租約經公證,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省下漫長訴訟時間。

這不僅讓房客有保障,也讓房東能依法維權、快速止損。

💡鉅軒代書提醒

租賃專法修法的核心精神,是讓「租客安心住、房東放心租」。

  • 對房東而言,臨時想收回房屋不是不行,但必須依法、有誠意、留紀錄
  • 對房客而言,理解法規、尊重契約,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關鍵

在房市變動、租屋關係更透明的時代,懂法、守法,就是最好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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