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不再流淚」!眾民代:珍惜打火英雄 補足資源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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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神不再流淚」!眾民代:珍惜打火英雄,補足資源漏洞。(圖/正國會提供)

FTNN新聞網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林岱樺、吳琪銘、劉建國,及立委參選人劉仁照於今(11)日舉行「我們不會忘記,火神不再流淚,珍惜打火英雄補足資源漏洞」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補足科技救災設備給全國各地消防隊,如滅火機器人、消防無人機等,並提出具體期程表,尤其應優先配附給工業區之消防隊,也應注意人機使用教育訓練。林岱樺則質疑,依照經濟部的工廠輔導法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規定,明揚的庫存超標不只30倍而是300倍,呼籲企業防災及檢災能力應納入ESG永續報告書,並納入賦稅減免項目,以提高企業自主防災能力。

劉建國呼籲,環境部毒化署、內政部消防署應密切合作規劃研訂相關機制,檢視救災設備和經費籌編、預算規模和作為,以保障打火弟兄安全。桃園市議員劉仁照則要求,消防署應比照桃園消防隊的做法,在全國消防隊設立「事故安全官」及演練「火場安全訓」,既然已有相關精進作為,就應該全國普及,改善制度、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位於屏東科技園區的明揚國際公司廠房大火事件,造成上百人死傷、四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的嚴重工安事件,突顯消防員配備資源不足的情況。身為新北市義消大隊長的吳琪銘表示,他在立法院提案修正消防員救災的退避權、資訊權以及調查權等關乎消防員救災安全的關鍵「生命三權」,並在2019年三讀通過,然而這次明揚事件就是在資訊部分工廠提供的平面圖不夠完善、化學物品也未明確標示,造成消防人員傷亡,令人非常痛心。

吳琪銘指出,消防署近幾年推動消防救災,有感於過去消防員在救災現場必須衝第一線,險境層出不窮,希望透過科技進展來降低消防員救災時的風險,如滅火機器人在長可在100公尺外遙控,可替代消防員在惡劣環境(如隧道、密閉空間、化學工廠及森林火災)中,進行偵察、偵測危害性化學物質、滅火、冷卻、搬移物品等動作,以保障消防人員安全。

吳琪銘表示,許多消防隊受限於經費不足、資源設備不齊全,並非每個分隊皆有滅火機器人這樣的科技設備可使用,因此他呼籲,應讓滅火機器人、消防無人機等科技救災設備成為每個分隊的基本設備,若無法立即補足,也應優先配附給工業區之消防隊,並同步規劃人機使用教育訓練,此外,也應提出補足設備具體期程表,才能進一步保障消防人員安全,不要因設備的不足而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

林岱樺則指出,從2018年就在立法院推動消防安全修法,台灣社會歷經數次重大火警事件,應該要從政府以身作則開始重視消防安全及設備的重要性,林岱樺表示,自己一路推動的《消防設備人員法》在今年5月完成三讀立法,不過在明揚事件後續各部會提出的專案報告精進作為中,卻不見對於消防安全專技人員的重視。林岱樺呼籲,未來不論營業場所、公共場所或堆放公共危險物品的工廠,應該有比照建築師公會審查簽證等制度,讓消防設備師公會來確保相關防火區劃是否合乎安全標準,才能真正建立消防安全。林岱樺建議消防署應編列特別預算、或以納入第五期前瞻預算的方式補足全國各消防單位不足的消防與科技減災設備,盼由中央統籌、消防署專案提報行政院,尤其工業區和周邊區域希望在兩年內補足,不要讓消防弟兄再陷入缺乏設備的情況下拿生命拚博的窘境。

林岱樺進一步表示,此次明揚公司的大火,突顯制度上有許多空有明文規定卻無法遵守的漏洞,例如位於經濟部所管轄的屏東科技園區內,明揚國際存放有3000公斤的有機過氧化物,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有機過氧化物的管制申報數量是10公斤,林岱樺質疑,明揚公司超標並非30倍而是300倍,而主管機關似乎毫不知情。林岱樺指出,企業防災及檢災能力應納入ESG永續報告書項目,提高企業應變能力,因為在節能減碳作為之外,「安全管理」也是ESG的重要一環,《消防法》有近七十條條文著重火災預防、而做法和罰則更近二十條,「整部法都在提醒企業要做好防災」,因此林岱樺呼籲,ESG 應納入企業防災及檢災能力,同時也應獎勵積極改善公共安全之良善企業,應研議將消防公安納入減稅加分項目中,健全消防安全環境。

劉建國舉過去桃園敬鵬大火為例,當時消防員到達的第一時間絕對不曉得竟存放這麼多腐蝕性化學物質,因此事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三讀,目前已有3,300多位受訓合格的專業人員分佈全國各地,而明揚事件情況類似,打火弟兄第一時間無法掌握竟有超標300倍的有機過氧化物,後續追蹤才獲悉相關數據。

劉建國呼籲,環境部毒化署和內政部消防署應密切合作規劃研訂相關機制,包括消防人員的經驗、受訓、救災設備、第一時間訊息的提供都要更加完備,「要救人,自身安全一定要是首要」,才能讓打火弟兄免於生命受損。劉建國並指出,企業ESG永續報告書規範應更明確,落實「防災即減損」,而政府也應檢視經費籌編、預算規模和作為,以對消防弟兄、人民百姓有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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