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幫女兒打贏官司 陳幸妤:老爸去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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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因病9年無法出庭,去年卻傳出庭2次幫女兒打贏官司。(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
文 |劉志原
攝影|賴智揚

本刊昨(15日)報導前總統陳水扁雖因病保外就醫及無法出庭受審貪污案,但卻在去年以「陳律師」之姿,出庭2次替擔任牙醫的女兒陳幸妤打贏醫療糾紛官司,引發法界對於是否重啟審判的討論,陳幸妤隨即在臉書發澄清文表示,律師費很貴,她是一個女兒叫退休老爸去當個人頭,並提及願這社會仍有公理正義,也呼籲別把此案件拿來解讀扁案是否能開始審理,不然她會很自責是否該把其他病人的治療排開,自己去開庭。

昨本刊報導「貪污案因病9年無法出庭,扁幫女兒出庭2次打贏官司」後,陳幸妤牙醫診所貼出「陳幸妤醫師的澄清文」,隨後有人留言指出,「感恩阿扁當總統時照顧農民與低收入戶,謝謝幸妤專業又認真的牙齒治療,永遠挺你們」「因為阿扁法律本行太強,就算坐著不發言也會贏」等語。

陳幸妤醫師的澄清文全文如下:

今日鏡週刊新聞以我的醫療糾紛案件,當作打扁的工具,盼媒體節制,讓醫療歸醫療,政治歸政治。

此案在刑事部分已不起訴,醫療鑑定也認定無疏失,病人求償民事130餘萬元,目前審理中。若鏡週刊那麼有興趣,可上網看判決書,就可知道事情始末,也可知道為什麼我不想浪費時間出庭,雖然我已經浪費很多時間在寫答辯狀,花了三年的時間,求的就是一個公道。

有時醫療糾紛,就算醫生明知沒錯,寧可賠錢了事,一來開庭就不能上班,請律師的花費又很貴,加上時間成本,不如賠錢解決。但我認為法律應是以公平正義為存在的基礎,而非是以訴訟來達到威嚇而滿足自身某種利益

我就只跟我爸說,反正從頭到尾我都沒疏失,你就去坐在那裡,法官問什麼你就說書面都有答覆了。一個女兒叫退休老爸去當個人頭,竟被鏡週刊解讀成大律師發威,打贏兩場官司。實在可笑。

願這社會仍有公理正義,能讓所有醫者能保持初心好好的治療病人。也別把此案件拿來解讀扁案是否能開始審理,不然我會很自責是否該把其他病人的治療排開,自己去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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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發澄清文。(翻攝自陳幸妤牙醫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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