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喊苦缺工缺料致延後交屋 消保協會籲中央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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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0日電高雄一戶預售屋原定上月底交屋卻通知延後2年,且僅給消費者無息退款或等2年選項,建商喊苦稱是缺工缺料;消保協會籲內政部應重視相關情形,建商也不應將損失轉嫁客戶。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有民眾買了一戶原定今年1月31日交屋的預售屋,但去年8月底突然通知消費者要延後2年交屋,且通知書上僅給消費者2個選擇方案,方案一為無息退還已繳款項、方案二則為無條件等候2年,讓消費者氣得向消保官申訴,建商則強調是因缺工缺料不得已為之。

對此,遭指控建商中午發表聲明回應,作為已深耕高雄近30年公司,近年卻面對全球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肆虐,導致原物料塞港、斷鏈等不可抗力因素,且國內全面性缺工缺料,才造成工期延宕,無法在時效內取得使用執照。

建商指出,消費者購買的預售屋為高雄較早期建案之一,因此會較早面對延期交屋窘境。公司秉持負責任態度坦然面對,不計成本全力趕工,期待仍能盡快順利交屋。面對極少數消費者需求,公司雖為缺工缺料大環境受害者,但也對無法一一滿足消費者需求致歉,造成不便之處,敬請海涵。

消費者謝姓婦人控訴,自己常常經過建案查看工程進度,但建商早在疫情爆發前進度就已經落後。雖然依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受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順延交屋期限。但有些建案缺工不是受天災影響,也不是受政府法令變更造成,缺工問題不該是建商卸責理由。

消費者保護協會則表示,預售屋延遲交屋,市場缺工缺料雖然已是常態,但以此案例子來看,建商手上其他建案也都延遲交屋,若延後2年交屋,建商就該給付違約金,政府立意良善制定法律應真正幫助消費者爭取權益。

消保協會也呼籲,內政部應重視預售屋延遲交屋情形,不應讓業者將損失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各縣市主管機關也應主動稽查現有預售屋交屋情形,若有延遲情形者應主動輔導業者;業者則應有契約精神履約行事。若有消費者遇有類似糾紛,可盡速至台灣消保協會申訴。(編輯:黃世雅)1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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