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不認涉貪!高虹安喊:我還自掏腰包付錢 怒控檢方「隻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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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立委助理補助費案,北院首度傳喚出庭。(圖/記者湯興漢攝)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哲民、陳韻如/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官司纏身,近日頻頻現身台北地院,而今(11日)她又再度因為領助理費46萬餘元公款一案到北院開庭。據了解,高虹安對於犯行矢口否認,並強調自己自掏腰包支應辦公室用途近80萬元,並也提出事證說明,但檢方卻隻字未提,「這是完全不對的,而目前庭訊仍在進行當中。

高虹安近日屢屢現身北院開庭,而今她再度因詐領助理費一事被傳喚開庭,只見她身穿白襯衫、西裝外套,在律師的陪同下抵達北院,與發言人徐千晴各抱一個紙箱到場,面對現場媒體不發一語。

據了解,今日開庭時,對於有無浮報助理薪水,高虹安聲稱面試所談為助理「最低期望薪資數額」,不代表每月固定只給這個數額,可隨著辦公室整體需求、人員異動而調整,「這是立委聘用助理的裁量權」,且實務判決顯示,人事費可以流用到業務費,她沒有要求助理浮報虛報薪水給加班費。

實際上,本案高虹安的4名助理加班時數都超過申報時數,甚至超出可申報上限,她謝謝黃惠玟給她很多協助與指導,以及黃跟另3位助理對辦公室的貢獻,讓她可以全心衝刺、專注於專業問政,「我的助理團隊認真工作,第一年就在113位立委中,獲得問政表現最高分,我的助理團隊努力付出、有目共睹,我的助理團隊絕沒愧對助理費一分一毫,更不該被認為觸犯這麼嚴重的貪污罪行」。

高虹安表示,2020年2月她剛從科技業轉換跑道,第一次踏入政治領域擔任立委,她很珍惜選民付託為民喉舌的重任,但她對立法院的相關制度流程很陌生,不熟悉立院生態,所以黃惠玟提議沿用李俊俋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多次跟黃惠玟確認合法性,也請教立院很多人,包括黃惠玟在監察院任職的先生,得到的答案都是用於辦公室就不違法。

高虹安說,她的認知是,她有實際聘用公費助理,助理也有實際提供勞務與加班時數,立院撥款也匯入助理個人薪資帳戶,她身為立委,絕沒要求浮報虛報、沒施展詐術讓立院陷於錯誤,黃惠玟跟助理討論後捐給辦公室的零用金,她沒有保管、支配、私用或決定用途,助理幫她代墊的費用,她都歸還,黃惠玟記帳有一筆「委員借5千元」,若辦公室零用金是她的金庫,她何必借?黃惠玟在偵查中證稱可能已歸還但忘了記錄,可見不排除她確實已還錢,但因行政疏漏而沒記載。

高虹安強調,她更自掏腰包提供近80萬元財物給辦公室使用,檢方僅憑黃惠玟製作,內容不精確、可事後修改、沒有主管核章或會計師簽證的電子表格,當成起訴如此重罪的依據,「我爭執表格的真實性與正確性」,高虹安強調「我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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