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上凱道為兒請願 批洗錢剝奪終身參政權違憲

0

前總統陳水扁(中左)不滿選罷法修法草案規定涉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認有違憲爭議,昨天從凱道走向總統府遞交請願書。記者胡經周/攝影

udn聯合新聞網
記者 蔡晉宇、鄭媁、林銘翰/台北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罪將入獄,其父、前總統陳水扁昨前往總統府等多個中央機關請願。陳水扁批評選罷法修法草案規定涉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有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違憲爭議,茲事體大;若立法就能決定誰不能參選,「乾脆把褫奪公權規定廢掉好了」。

修法若過 陳致中將無法再參選

去年底民進黨地方選舉慘敗,決定擴大「排黑」規定,行政院去年十二月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明定四類人不得參選,其中就包括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該案已在立院完成初審,相關條文雖保留仍須經朝野協商,若最終修法通過,陳致中將無法再參選,外界評為「陳致中條款」。

陳水扁昨下午北上,在台北賓館下車,雖手持拐杖,但精神抖擻、步伐穩健,亦不見手抖症狀,從凱道一路步行至總統府前,約四百公尺的路程,大批媒體簇擁。

初次行使請願權 向蔡總統喊話

陳水扁在總統府前廣場受訪表示,他重回凱道,行使這輩子第一次的請願權;作為保外就醫受刑人,享有憲法保障的請願權,他要向「最敬重的蔡總統」說,現在她已沒有兼任民進黨主席了,比較沒有政黨利益或選戰考量,應該可以聽得下他的建言。

陳水扁指出,洗錢防制法為二○○五年他擔任總統時三讀通過的法案,當時為了因應世界潮流,在倉促時間內制定,目的為防制洗錢,而非防制參選,如今相關修法草案規定觸犯洗錢防制法,不論緩刑或易科罰金一律不得參選,誤會當初立法宗旨。

陳水扁指出,台灣是五權憲法國家,有司法院及法院法官定奪有無罪刑,就算有罪,只要不是死刑或無期徒刑,對褫奪公權應慎重,最高上限為十年;行刑目的應為促使受刑人悔改向上,如今卻無視更生保護,可能被剝奪終身參政權,實在不合理。

168305212083240_P21750122
前總統陳水扁刑期 製表/王宏舜

廿天提出選罷惡法 掃到蘇貞昌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高遵接下扁的請願書。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陳水扁關切相關法案已在立院審查,總統府尊重立院議事;總統府立場是尊重司法,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陳水扁昨在凱道發表談話後,下午近四時轉往行政院遞交請願書。隨後由民進黨立委賴惠員、王美惠陪同赴立法院依序拜會民進黨、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他批評,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在廿天內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的參選資格竟然抄襲總統副總統,整部法案有非常不夠周延的地方,甚至有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違憲爭議。他呼籲,朝野政黨不要立一個惡法,然後再來叫大家去釋憲,這是不對、不負責任的。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台灣在民主化後歷經一次又一次民主選舉的洗鍊,台灣的民主制度運作也越趨成熟穩健,對於參選人的資格,人民有愈來愈高的期待與要求,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

(原始連結)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