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坐5分鐘200萬」李恆隆沒付 錢沒到手判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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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坐5分鐘200萬」李恆隆沒付 錢沒到手判7年4月

udn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宏舜、王聖藜、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被查出與太流前董座李恆隆合意以200萬代價在立院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為李奪回SOGO經營權,但徐擔心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只現身發言5分鐘,李不甘心而重新喊價,徐還沒收到錢,東窗事發。台北地方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徐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非公務員的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也犯貪汙治罪條例期約賄賂,被北院判處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

李恆隆希望立委辦公聽會,請經濟部派員出席,由立委在會中質問經濟部,再由陳情方和學者「從旁補充」,形塑經濟部就虛偽不實資料作為太流公司增資登記的基礎毫不作為的形象,再藉媒體報導來當日後提起ASTEP國際仲裁基礎。

調查局監控發現,李指派吳世昌「滲透」徐永明,希望徐能出席「新加坡天義集團與太流公司公司法適用爭點鑑定公聽會」,徐為避免與吳的聯繫曝光,還將自己的對話暱稱設定為「快樂兒童節」。

李恆隆2019年12月2日上午和吳世昌、白手套郭克銘,到徐永明國會辦公室見面;李向徐表示「你們正在競選,有什麼需要我願意幫忙」,徐隨即回應「會啦會啦」。雙方約定好由徐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也約定好由吳世昌當收賄窗口,再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2019年12月17日公聽會前夕,李恆隆等人要求徐至少在場1小時,但徐永明擔心得罪徐旭東,不利時代力量候選人選情。翌日,徐雖依約出席公聽會並坐在發言台中央,但未針對太流增資登記爭議指責經濟部,而且才坐5分鐘就離場。

公聽會後,李恆隆不滿徐永明「坐5分鐘就要200萬」,一度與郭克銘砍價要降為100萬,但遲遲未付,期間中間人多次詢問李何時付錢,還說「老師們都在詢問」。李拖到2020年1月初,還透過另名立委辦公室主任聯繫,李遲遲沒交錢。

檢方批評徐永明位居高位立委,卻自甘墮落。台北地院開庭時,徐永明聲稱「檢察官先射箭,政治掮客後畫靶」,否認犯罪,還說自己正當善意行使立委職權,卻被招搖撞騙的掮客集團利用。

北院認為,吳世昌在李恆隆、郭克銘向徐永明請託協助辦理東吳公聽會,會面要結束時,就向李募款,在時間密接的情況下,關聯性不言可喻,再從吳與郭討論「政治獻金」付款進度時,郭用「催促」「差勁」「談定」等語句,以及徐永明詢問「李恆隆那?」吳世昌回「我再來催」的對答,可推斷有期約賄賂。

徐永明合意的「東吳大學公聽會」「出席公聽會」屬職務上行使質詢權,而「以辦公室名義發函邀請經濟部出席公聽會」等同要經濟部出席接受質詢,是與職務密切的附隨行為,且對經濟部出席與否的決定有影響性,北院認定是「職務上行為」,犯期約賄賂。

北院審酌徐永明和李恆隆沒有長期合作關係,只是「單一次」且沒收到款,加上徐沒有前科、立委任內積極參與社會改革,可以當從輕量刑的參考。不過,徐不認罪,還辯稱有拒絕李捐贈政治獻金,犯後態度不佳,應從重量刑,衡酌後判7年4月徒刑。

另外,吳世昌積極促成徐永明與李恆隆、郭克銘會面,並擔任政治獻金給付的窗口,一審衡量動機是「為時代力量募款」而非為一己之私,但吳也否認犯罪,還配合徐狡辯,因此判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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